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国际交流的需要,促进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学校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将选派本科生赴国外自费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HZU1
接收学校:荷兰汉斯大学
1.学习专业:经管类专业。
2.选派名额:共3人。
3.项目性质:普通交流项目。
4.学习期限:2学期(自2012年春季开始,本科学习)。
5.学 分:我校承认在对方院校所获得的学分。
6.推荐范围:经济学院(推荐3名)、商学院(推荐3名)。
7.申请要求:①09级学生;遵守学校的选派规定和要求;
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③英语成绩优秀,能完成国外学校的课程学习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够学分,学习成绩优良;
④本人自愿,家庭经济能力能够承受。
8.费用标准:下列费用由申请学生负担
①出国学习费用2万元;
②保证金1万元,学生按期回国后全额返还;
③国际旅费,出国学习的保险费;
④申请签证费用及瑞典境内学习的相关费用。
二、项目编号:SAIM1
接收学校:塞姆应用科技大学
1.学习专业:经管类专业。
2.选派名额:共3人。
3.项目性质:普通交流项目。
4.学习期限:2学期(自2012年春季开始,本科学习)。
5.学 分:我校承认在对方院校所获得的学分。
6.推荐范围:经济学院(推荐3名)、商学院(推荐3名)。
7.申请要求:①09级学生;遵守学校的选派规定和要求;
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③英语成绩优秀,能完成国外学校的课程学习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够学分,学习成绩优良;
④本人自愿,家庭经济能力能够承受。
8.费用标准:下列费用由申请学生负担
①出国学习费用2万元;
②保证金1万元,学生按期回国后全额返还;
③国际旅费,出国学习的保险费;
④申请签证费用及瑞典境内学习的相关费用。
三、项目编号:GLR1
接收学校:法国拉罗榭尔商学院
1.学习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
2.选派名额:共4人。
3.项目性质:普通交流生。
4.学习期限:1学年(自2012年春季开始,本科学习)。
5.学 分:我校承认在对方院校所获得的学分。
6.推荐范围:商学院。
7.申请要求: ①09级学生;遵守学校的选派规定和要求;
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③英语成绩优秀,能完成国外学校的课程学习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够学分,学习成绩优良;有雅思成绩6.0以上或新托福成绩90分以上优先;
④本人自愿,家庭经济能力能够承受。
8.费用标准:下列费用由申请学生负担
①出国学习费用2万元;
②保证金1万元,学生按期回国后全额返还;
③国际旅费,出国学习的保险费;
④申请签证费用及法国境内学习的相关费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学生应于 2011年10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自费公派出国留学学生申请表”。学生要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自己家庭经济情况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下载。学生申请项目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如课程成绩单、由担保人签字的家庭经济条件证明书。
2.各学院对学生申请逐一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自费公派出国留学生名单汇总表”。每个学院按照推荐名额及综合成绩标明排序,各学院盖章后,于 2010年10月28日之前与有关材料(包括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有负责人签章的“申请自费公派出国留学学生申请表”、申请学生的课程成绩单)一并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汇总名单(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选拔英语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咨询电话: 6898477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学校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指定专门的教师加强对派出学生的管理,与学生保持联络,全程指导学生出国和回国的学习。
2.各学院要加强对出国学生的学籍和缴费的管理。
3.学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外语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择。
4.鉴于今后学校的学生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希望有志出国留学的同学提前准备雅思或托福考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务处 学生处 财务处
2011年10月26日
(拟稿:于泽 审核:罗朝能 编辑:蒋盛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