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规范学校对外宣传,树立学校统一形象,扩大学校国际影响力,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学校拟对各单位的对外英文用名进行统一规范。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征求专家意见、查阅国内外相关用名的对应英文的基础上,拟定了对外统一英文规范用名表,并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院部及机构英文用名”、“本科专业用名”和“研究生专业用名”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单位填写反馈意见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13日(周二)前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请将电子版发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贺冬萌 联系电话:68984669
附件:1.各学院反馈意见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1年12月9日
(拟稿:贺冬萌 审核:罗朝能 编辑:蒋盛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