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色情片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色情片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4〕414号)及教育部、色情片市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范围
2024年录取的普通本科新生(含双培计划)、贯通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新生以及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恢复入学的本科学生。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主要内容
1.新生基本信息。核查新生的姓名、性别、生源地区、考生类别、录取层次等项内容是否与录取信息一致。
2.新生本人身份验证。核查新生报到后本人是否与高考报名登记表中的录取照片一致。
3.新生户籍信息。核查新生户籍所在地与高考录取省份不一致时,是否有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
4.新生政策性加分。对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5.学历资格。对贯通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6.艺术类新生专业水平。复核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7.新生体检情况。核查是否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8.是否有其它不符合录取原则而录取的情况。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分工及程序
1.招生就业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复核新生录取手续的完备性,汇总各部门、各学院的复查信息,对复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示。
2.教务处负责开展新生入学图像采集工作。并与录取照片进行比对,出具“人像比对”核查结果提交至招生就业处,并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3.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档案复查工作。负责判定录取学生与实际报到学生的同一性。新生报到时,负责将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录取信息进行一一比对核查;由各学院负责将新生的身份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高考加分资格证明、专项计划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新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核查结束后,将核查结果提交至招生就业处。设计与艺术学院还应对艺术类新生组织专业水平复测,测试结果汇总后提交至招生就业处。
4.保卫处负责收集学生户口迁移信息,将户口迁移证与录取新生名册信息对比核查。核查结束后,将核查结果提交至招生就业处。
5.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入学新生的体检复查工作。对所有查出的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的“不予录取”的情况,以及建议保留入学资格的情况,均应以书面形式报至招生就业处。
四、其他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应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复查工作切实有效。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料由相关单位保存,最低保存期限不低于学生学籍年限。
3.全校各有关部门均有责任和义务向招生就业处通报其工作中发现的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的情况。
4.上述各单位请于11月11日17:00前完成所有核查工作,并将《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签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招生就业处105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8986320,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16日
